
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GB 55037-2022 10.1.1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特级负荷供电。《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》GB 55024-2022相关条款规定:高度150m及以上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安全防范系统、航空障碍照明等为特级负荷。《规范》第3.1.1条表3.1.1-1居住街坊的空间环境控制指标中“高层II类(18~26层),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为80m”。综上所述,《规范》发布实施之后新建的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80m,故没有特级负荷。

注:现行标准JGJ 242-2011 8.4.4 要求

注:《规范》GB 55038-2025 7.4.3 要求,《规范》实施之后按此条执行
第2款规定“保护电器单排布置的家居配电箱底边距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.80m,保护电器双排布置的家居配电箱底边距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.60m,”便于检修、维护,也避免儿童能触摸。
《规范》7.4.4规定了家居配电箱照明、家用电器供电回路的设置要求。套内照明、家用电器供电终端回路的数量,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用电量确定。照明、空调、电热水器等2kW及以上的家用电器,应分别设置回路供电。常用的2kW及以上的家用电器主要包括电烤箱、即热式饮水机、即热式电热水器、储水式电热水器、浴霸(风暖式、灯暖式)、电暖器/电油汀、洗衣机、烘干机等。
卫生间内安装2kW以上的电热水器,应单独设置一个供电回路。当卫生间中没有设置2kW以上的电器时,卫生间内电源插座回路可设计为一个供电回路,回路数由设计人员根据用电量确定。
厨房内,除了2kW及以上的用电设备(如大功率电烤箱等)需要设置独立的电源插座回路外,仍需为厨房设置专用电源插座回路。
除厨房、卫生间外,其他功能房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,设计时每一供电回路电源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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